公司获得的“河南省名牌产品”称号的车身零部件产品品牌价值为1.64亿元
根据我公司的申报材料,经过测算,我公司的品牌价值结果为品牌强度(百分制)为61.80分,品牌价值为1.64亿元。
此次评价是中国质检总局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参与评价,在明确评价细则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专家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,全过程是公开、公正、透明的。
此次评价是为落实国务院《质量发展纲要(2011-2020年)》关于“加强品牌建设,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”的要求,根据《关于开展2013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》的安排,质检总局组织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、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开展了2013年制造业自主品牌价值评价工作。
本次测评遵循ISO10668《品牌评价 品牌价值评价要求》国际标准的原则和要求,以《品牌评价 多周期超额收益法》(GB/T29188-2012)等国家标准为评价依据。采用多周期超额收益法进行评价。该方法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了18个关键财务指标、6项质量指标和13个综合性市场指标。引入“品牌强度”概念,综合反映质量、技术和市场要素对品牌价值的重要影响。其中质量方面包括质量水平、质量安全、质量信用、质量管理、质量保障。社会责任等要素,技术与市场方面包括创新能力、创新成效、品牌影响力、品牌发展环境、品牌建设等要素。以企业财务数据位基础,引入品牌强度修正财务价值评估模型,得到的品牌价值。
通过此次品牌价值的评估,充分印证了我公司获得的“河南省名牌产品”称号的车身零部件产品品牌强大的行业主导力和市场竞争力,也彰显我公司在品牌培育、价值提升和市场拓展方面的巨大成功。据悉,此次品牌价值的结果即将发布,这也是公司扩大了向外界公布品牌信息的渠道,提升了公司品牌的知名度,让更多的客户了解福莱格、选择福莱格,有利于拓宽外部市场、提升市场占有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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